问题:我司从泰国进口一批货物后直接放到保税仓库,从保税仓库要分批出来,原产地证书只有一份,能不能重复使用?
回复:您好!根据《关于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海关总署2005年第69号)填制要求相关内容:原产地证书实行一批一证,不能重复使用和逐次扣减。同时根据海关规定,对以一般贸易方式经保税区、保税仓库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进入国内市场的货物,申请享受协定(包括特惠)税率的,各关要严格执行海关总署2005年第69号公告中一份原产地证书只能对应一份报关单和原产地证书实行一批一证等规定。凡与上述公告原则不符的,一律不得给予优惠关税待遇。因此贵司原产地证书只能使用一次,不能重复使用。
http://wuxi.cpa.js.cn/fuwu/24195.html
回复:您好!根据《关于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海关总署2005年第69号)填制要求相关内容:原产地证书实行一批一证,不能重复使用和逐次扣减。同时根据海关规定,对以一般贸易方式经保税区、保税仓库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进入国内市场的货物,申请享受协定(包括特惠)税率的,各关要严格执行海关总署2005年第69号公告中一份原产地证书只能对应一份报关单和原产地证书实行一批一证等规定。凡与上述公告原则不符的,一律不得给予优惠关税待遇。因此贵司原产地证书只能使用一次,不能重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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